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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3日

李國能博士出任中大法律學榮譽講座教授

2010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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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中大)深感榮幸,邀得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博士於卸任後出任中大法律學榮譽講座教授,任期由2010年9月1日起生效。李國能博士挾其豐富經驗及識見加盟中大法律學院,將有助提升其優質教育,培育未來的法律專才,並鞏固香港作為高質素國際法律中心的地位。

李國能博士表示:「獲邀出任法律學榮譽講座教授,深感榮幸。我期盼日後能為法律學院作出貢獻。」

李博士為中大第四位法律學榮譽講座教授,其餘三位皆為舉足輕重的世界級普通法權威,分別為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前英格蘭及威爾斯上議院首席法官伍爾夫勳爵,前香港首席大法官暨中大法律學院前執行委員會主席楊鐵樑爵士,以及於去年辭世的公共行政法權威、前劍橋大學校長David Williams爵士。

中大法律學院院長麥高偉教授表示,李國能博士加盟中大法律學院,是該院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李國能首席法官對香港法律認識之深,無出其右;在成立終審法院時所展露的出眾才華,更是有目共睹。他本人集普通法的所有優點於一身:公正、審慎、客觀、獨立、莊重和謙厚,終審法院上下及相關人等皆推崇備至。李官無私奉獻,將其淵博學識與初履法律殿堂的學生分享,誠屬可敬可佩。為向李官致敬,並且見賢思齊,我們矢志維護法治,伸張正義,把李官的尚法精神發揚光大。」

李國能博士在香港接受教育,其後負笈英國劍橋大學深造,獲得文學碩士及法學碩士學位。1970年獲英國大律師執業資格,並於1973年成為香港執業大律師。李博士曾於香港及英國擔任大律師,及後於香港擔任法官。1982年任地方法院暫委法官,1988年任御用大律師,1991年任暫委高院大法官,1997年7月任香港特區第一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李博士熱心公共事務,建樹良多;曾任行政局議員、香港賽馬會董事、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前稱)主席、土地發展公司主席、香港科技大學校董會副主席等職務。目前,李博士為聖保羅男女中學校董會副主席、清華大學法律系之友慈善信託基金之託管人及清華大學客座教授。李博士為中大榮譽法學博士,亦獲香港科技大學及香港大學頒授名譽博士銜,並於2008年獲香港特區政府頒授大紫荊勳章。

身為國際知名法學家,李博士一直致力維持本港獨立公正的司法制度,優化香港的法治體制,並對香港高等教育的發展,貢獻卓越。長期以來,李博士鼎力支持中大發展;法律學院之成立得到李博士的指導至為寶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