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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9日

中大與深圳市人民政府及深圳大學簽訂詳細協議落實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的籌建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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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中大)與深圳大學在深圳市人民政府的支持下,通過合作辦學形式,籌建香港中文大學(深圳),並於去年十月獲國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籌建。經過多次磋商後,中大日前分別與深圳市人民政府及深圳大學簽訂了詳細辦學協議,以開展中大(深圳)的各項建校工作。

中大(深圳)的籌建目的,是為國家培育具有國際視野、專業知識、才德兼備及對社會有承擔的人才,為國家的教育體制改革作出貢獻。同時,透過深化粵港教育、科技、文化等領域的合作,促進優勢互補,推動香港及珠三角地區的長遠社會經濟發展。

根據所簽訂的協議,中大(深圳)是一所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非牟利教育機構,將依法制訂章程。中大(深圳)採用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以民主方式管理學校,充分尊重學術自由,營造開放的學術環境。理事會為中大(深圳)的最高權力機構,並擁有最終決策權。理事長由中大校長擔任。中大(深圳)將迅速開展各項建校工作,包括學科規劃、教師招聘、組織架構、校園建設等。

中大(深圳)校園位於深圳市龍崗區,佔地約100萬平方米,其中約一半為校舍建設用地,另一半為校園綠化用地,有關建設將於年內展開。現有的八幢建築樓宇經重新裝修後,將用作中大(深圳)辦學初年的教學及科研活動用途,預計將於今年年底完工。辦學初期,中大(深圳)於將分階段招生,長遠辦學規模爲學生11,000人,其中本科生6,000人,碩士及博士研究生5,000人,預計於2014年開始正式招收本科生。

中大教務會負責中大(深圳)課程的審批和評議、指導及管理教學事宜,並監管學位、文憑、證書,以及其他資格認證的水準。中大(深圳)開設的學科及課程設計將根據國際趨勢,以及內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循序開設理工、經濟管理和人文社會科學等方面的課程。所有專業的學生,都必須完成以中大現有課程為設計藍本的核心課程,當中包括多門通識課,貫徹中大全人教育的精神。符合中大學位要求的中大(深圳)畢業生,將獲授予中大學位;亦將與國內其他大學的畢業生一樣,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獲發畢業證書。

中大(深圳)的財政完全獨立於中大沙田校區,不會互相補貼,以學費、捐款、深圳市政府補貼及各類科研資助作為主要經費來源。所有經費將用於校園發展及建設、教學科研、設立獎學金等。

中大在2009年10月成立專責小組,開始探討在深圳辦學;在2010年至2011年期間,中大先後與深圳巿人民政府及深圳大學簽訂合作備忘錄及合作協議。去年4月,大學內部成立多個委員會就學術、校園發展及人事財務規劃的事宜積極探討並給予意見。自籌備工作開展以來,大學舉行了二十多次諮詢交流會,與師生、校友,以及各學院保持雙向溝通,並獲師生校友積極提供意見,以助大學完善計劃。中大(深圳)將秉承中大的優良學術傳統,確保與中大沙田校園的師資及教學質素等同,成為紮根深圳、立足中國、面向世界的一流研究型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