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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2日

中大心理學系公布調查結果本港僱員的進修及使用持續進修基金的情況

201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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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探討香港市民持續進修的情況,香港中文大學(中大) 心理學系工業及組織心理學何佩融碩士研究生及區永東教授於去年11月至12月進行一項由香港亞太研究所社會與政治發展研究中心資助並執行的隨機抽樣調查,成功訪問了1,001位18歲或以上的全職受僱人士,成功回應率為44.1%。以1,001 個成功樣本數推算,若可信度設於95%,百分比的抽樣誤差約為正或負3.10% 以內。是次研究旨在了解僱員在過去12個月和未來兩年的進修情況及遇到的困難;同時,亦了解持續進修基金(CEF) 的使用情況。調查結果發現:

1. 在受訪者中,約五成半(54.7%) 僱員在過去一年有進修,而當中約四成(41.9%) 僱員進修了與工作相關的課程。(見表一)

2. 在有進修與工作相關的課程之僱員當中,約三成(31.7%) 受訪者在辦公時間內或在享有補假的情況下進修,約五成(52.0%) 在辦公時間外或在公餘時間進修,約兩成(16.2%) 兩者都有。(見表一)

3. 在公司要求僱員進修或接受培訓之僱員當中,約五成(47.2%) 受訪者在辦公時間內或可享有補假的情況下進修,約四成(36.7%) 在辦公時間外或公餘時間進修,約兩成(16.1%) 兩者都有。(見表一)

4. 在未來兩年內,有近五成(47.8%) 受訪者表示不會或不肯定會進修,而最多受訪者表示「工作太忙」(39.3%)是他們不進修的原因,其次為「年齡原因」(15.5%) 和「課程不合適」(11.9%)。由於年齡因素主要來自較年長的受訪者,若撇取年齡原因,「經濟上負擔不到」(11.5%)是另一個受訪者不進修的主要原因。(見表二)

5. 在未來兩年內打算會進修的受訪者中,當中有約五成半(53.7%) 表示不會用或未必會用CEF。而他們不會用CEF的主要原因是「已用到上限」(27.8%),「課程不適合」(18.5%) 和「申請太複雜」(11.4%)。(見表三) 

調查結果的意義及建議:

1. 政府近年鼓勵市民參與持續進修,並於二零零二年成立持續進修基金,向有志持續進修的人士提供資助,使香港的工作人口更能配合知識型經濟的發展。故此,持續學習對於工作人口能否追貼新知識的生產和運用有密切關係。是次調查結果希望能夠反映市民對持續進修的參與度,以便政府和各公私營機構在未來的政策上能夠加以配合,令香港的經濟步伐能夠與世界並駕齊驅。

2. 從調查結果可見,部分僱員在過去一年進修時可在辦公時間內或在享有補假的情況下進修,顯示香港不少僱主認同進修的意義。然而,約五成(52.0%) 受訪者進修與工作有關的課程,另約四成(36.7%) 在進修公司要求的課程或培訓時,需要在辦公時間外或公餘時間進修。研究小組認為,僱員願意為工作及公司參與進修和培訓是有上進心的表現,是僱主應該鼓勵的行為。故建議更多僱主可加以效法,讓僱員可在辦公時間內或在享有補假的情況下進修,以示支持和鼓勵僱員的努力和付出。

3. 若加以了解僱員對未來兩年的進修意欲,可見有近五成(47.8%) 受訪者表示不會或不肯定會進修,而不會進修的主因亦是因為「工作太忙」。研究小組認為,政府可以效法教師般訂立僱員進修日,鼓勵僱員於當天參與培訓;或政府與公司合作,當員工報讀CEF的課程時可向公司申請一天假期以參與進修。除了可以表達僱主對人才的重視外,還可以增加公司的競爭力,為日益變遷的市場環境做好準備。

4. 研究小組亦建議政府設立最長工時,以保障僱員的權利。不論哪個年齡、學歷、或個人收入組別,「工作太忙」都是阻礙僱員進修的主要原因。僱員除了工作之外,實在應該擁有時間應付家庭、進修、娛樂等人生中的重要範疇。由於現時社會缺乏指標,許多僱員難以在工作與生活中作出平衡。

5. 「經濟上負擔不到」(11.5%) 是另一個受訪者不進修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其中18-29歲年齡組別的受訪者更有近三成(29.3%) 認為「經濟上負擔不到」是他們不進修的原因,成為該組別不進修的第二大主因。經濟上的困難應可由CEF解決得到,但CEF的上限只有一萬元,對於相對年輕的18-29歲僱員來說,進修有助增強他們的長遠競爭力,但一萬元實在不足以應付長遠進修開支。故此,如果社會希望鼓勵更多僱員進修,應把CEF成為長遠的教育經濟資助。

政府於2002 年以50億元成立CEF,至2009年五月底已表示金額的水平已接近核准撥款的94%,並於當年再注資12億元。由此推斷,新注資的12億元應在短期內耗盡。既然香港要發展知識型經濟,長遠的人才發展對於香港非常重要,故建議把CEF成為長遠的教育經濟資助。

6. 至於受訪者不採用CEF 的主因,其中包括「課程不適合」(18.5%) 和「申請太複雜」(11.4%) 。在課程方面,現時自資歷架構推出後,屬於基金八個指定範疇以外的課程,若是根據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所訂立的「能力標準說明」設計,並已成功在資歷名冊下登記為「能力為本」課程,亦合乎資格在基金下登記,故課程類別已相當廣泛。其次,CEF的網頁已設有搜尋器,方便市民根據興趣尋找課程。至於申請程序,市民亦可於網頁或文件中,甚至透過辦學機構了解。故此,受訪者以「課程不適合」和「申請太複雜」作為不採用CEF 的原因,應是由於對CEF的不了解。

觀乎大部分有關CEF的宣傳來自辦學機構的廣告,它們以可申請CEF作為賣點,但若辦學機構沒有資源宣傳,市民又不知道可以在網頁搜尋課程,就會以為只有賣廣告的課程才可申請CEF,而不知道尚有其他課程可能更適合他們。因此,研究小組認為政府應為CEF作官方宣傳片,讓市民對CEF的課程範疇及申請程序有更清晰的概念,並了解可以有哪些途徑獲取CEF的資料。 

總括而言,大部分市民過去一年曾參與進修。研究小組建議更多僱主可讓員工在辦公時間內或在享有補假的情況下進修,或由政府訂立僱員進修日,並設定最長工時,鼓勵和支持僱員參與進修。另外,CEF應成為長遠的教育經濟資助,加強市民對CEF的了解,且支持市民的長遠進修目標,攜手為知識型經濟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