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新聞中心

2018年11月13日

中大延長有薪產假及優化多項家庭友善措施

2018年11月13日
分享
列印

香港中文大學 (中大) 今日 (11月13日) 宣布優化一系列家庭友善措施,由2019年1月1日起生效,包括全職女性員工的全薪產假由10星期延長至14星期,及全職男性員工的全薪侍產假由5個工作天延長至7個工作天。中大亦參照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所推動由2018年10月10日起延長政府僱員產假的措施,向預產期或實際分娩日期在2018年10月10日或以後的全職女性員工,提供14星期的產假。

中大校長段崇智教授在今日向中大員工發出的通告表示:「大學一直致力協助各位同事平衡工作與家庭責任,讓同事安然應對人生的重要轉變。大學在2017年底開始檢討各項家庭友善措施,並透過不同途徑進行諮詢。我很高興宣布,大學校董會執行委員會已通過四項優化的家庭友善措施,並將於2019年1月1日起落實執行。」

中大早於2008年推出多項家庭友善措施,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本地大學中,首間推行侍產假期及領養假期的院校。中大將由2019年1月1日起延長全職員工的有薪產假、侍產假期、領養假期及喪親假期,詳情如下:

措施

優化安排

有薪產假

  • 服務滿40星期的女性員工之全薪產假,由現時10星期延長至14星期*;
  • 服務滿20星期但少於40星期的女性員工,可享新增設的10星期全薪產假;

侍產假期

  • 服務滿40星期的男性員工之全薪侍產假期,由現時5個工作天延長至7個工作天;
  • 服務滿20星期但少於40星期的男性員工,可享新增設的5 個工作天全薪侍產假期。

領養假期

  • 服務滿40星期的員工之全薪領養假期,由現時3個工作天延長至5 個工作天。

喪親假期

  • 根據現有安排,員工喪親 (即配偶、子女、兄弟、姊妹、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可獲兩個工作天全薪喪親假期。
  • 在新安排下,喪親假期將擴展至包括員工之祖父母及配偶的祖父母
  • 若員工需到香港以外地方辦理喪事,可額外獲批最多3個工作天的喪親假期作交通時間。

申請延遲實任評核

 

  • 根據現有安排,須於六年限期內完成實任評核的女性教員,可以懷孕為理由申請延遲評核,最長可延期一年,讓相關教員有更多時間準備評核,並兼顧家庭需要及教研工作。在新安排下,男性教員亦可以子女出生為理由作出相同的申請。
  • 有關安排亦適用於領養新生嬰兒及學前兒童。

* 作為一個關懷員工的僱主,中大亦會向預產期或實際分娩日期在2018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女性員工,提供14星期的全薪產假。 

中大於2013年及2014年分別成立了「正向工作間及員工發展委員會」及「女性及家庭友善政策小組」,致力推動大學成員共同建立一個正向及家庭友善的工作環境。中大於2015年成立哺乳室,並讓授乳員工可享授乳小休時間,以照顧女性員工的家庭需要;又於2016/2017年度設立「正向員工服務獎」,以獎勵展現正面態度的員工,以及在大學建立及推動正向工作間文化。由2015年開始,中大每年於十二月份選定其中一天為「員工感謝日」,在充滿節日氣氛的季節,表達對員工的謝意。 

此外,中大於民政事務局及家庭議會舉辦的2017/2018家庭友善僱主獎勵計劃中,獲頒授「2017/2018年度優秀家庭友善僱主」、「2017/2018年度特別嘉許」和「2017/2018年度支持母乳餵哺獎」三個獎項。此為中大第二次參與這個每兩年一度的獎勵計劃。於2015/2016年度舉行的獎勵計劃,中大同樣獲得三個獎項,可見中大一直以來在推行家庭友善政策和推動家庭核心價值的努力得到外界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