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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2日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系香港家長栽培子女意見調查

200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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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社會福利政策的主調由從前的補救性慢慢轉移至發展性。資產建設( Asset Building ) 的扶貧策略– 著眼於發展貧窮社區、家庭或人士未被發掘的內在資源和協助貧窮社區、家庭或人士建立資本– 被視為持續性和更有效協助貧窮人士脫貧的方案。不少國家如英國、美國等分別推出不同的脫貧方案,而兒童的發展則被視為扶貧和避免跨代貧窮的重要議題和扶貧策略。英國、美國、台北等的兒童發展方案,以配對供款儲蓄或投資計劃協助兒童發展,其中英國的Child Trust Fund及美國的Kids Account 更是全民參與的計劃。

在香港,財政司司長亦已在《二零零七至零八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公布預留三億元成立兒童發展基金,為貧窮和弱勢社群的兒童提供額外發展機會。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社會政策組和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系希望能了解香港家長栽培子女的意願和對協助家長的各項措施之回應,特別是對設立兒童信託基金(註一) 的具體運作之意見。因此,於今年四月三日至十三日期間進行了一項電話民意調查。調查採用隨機抽樣的方式,成功訪問了706位能操粵語或普通話並有十八歲以下子女的家長,成功回應率為75.9%。以706 這個成功樣本數對母體進行推論,假設受推論的變項為二項分配時,其樣本標準差為0.0188;若將可信度( confidence level ) 設於95%,推論二項分佈的百分比變項時最大可能樣本誤差為正或負3.69% 以內( 附錄一)。

受訪家長中,男、女家長分別為239人( 33.9% ) 及467人( 66.1% )。逾四成( 43.3% ) 受訪家長有高中的學歷,另24.9%更達大專或以上的教育程度。家庭月入方面,一萬至三萬以下的家庭佔最多( 48.9% ),其次則是三萬至五萬以下,有22.7%。超過半數家庭( 51.7% ) 有一名十八歲以下的子女,有兩名十八歲以下子女的家庭有近四成( 39.9% ),只有不足一成( 8.3% ) 家庭有三名或以上十八歲以下的子女。調查結果摘要如下:

〈一〉香港家長栽培育子女的意願

 超過九成半的受訪者( 95.6% ) 表示願意將家庭資源投放於培育子女。有超過三成的受訪者( 35.7% ) 每月用於栽培子女的支出為二千零一元至五千元;近兩成受訪者更付出每月超過五千元於子女培育;只有8.6%受訪家長沒有為栽培子女付出任何費用( 栽培子女的費用包括學校學費,英文班或補習班、學習樂器、或其他興趣班費用) ( 表一)。此外,逾七成( 74.8% ) 受訪家長打算供養子女完成大學學士課程,更有8.9%表示願意供養子女至研究院( 碩士/博士) ( 表二)。

 至於為子女未來發展而作儲蓄或投資方面的準備,約四成( 41.1% ) 受訪家長為子女未來發展每月付出超過一千元作儲蓄或投資,但仍有約三成( 31.2% ) 受訪家長沒有為子女未來發展作儲蓄或投資( 表三)。而在有為子女未來發展而作儲蓄或投資的家庭,父母每月為子女供款的平均數與中位數分別為一千三百七十九元及一千元(mean=$1,379, median=$1,000)。整體數據顯示,大部份香港家長仍視培育子女為己任,並願意投放不同程度的資源栽培子女成才。

〈二〉香港家長對設立兒童信託基金的意見

 絕大部分受訪家長對於設立兒童信託基金( 即由政府作初次撥款,以後由家長和政府共同供款) 的建議表示支持,平均值有6.50分( 0分代表完全不支持,10分代表非常支持)。若設立兒童信託基金,有66.1%的受訪者表示會為子女參與計劃,而表示不會參加者只有18.2%,另15.7%則未能決定( 表四)。數據反映大部分香港家長傾向支持政府設立兒童信託基金。

 供款比例方面,過半數的受訪家長( 55% ) 認為應該按家庭收入調整政府與父母的供款比例,亦有逾兩成( 21.5% ) 認為政府與父母的供款比例應相同( 即1:1 ),但只有4%的受訪者認為父母供款比例應較政府高,低於認為政府供款比例應較父母高的16.1% ( 表五)。

 表示會參加兒童信託基金的466名受訪者中,超過四成( 43.2% ) 表示願意每月為每名子女供款一千元或以上,另有近兩成( 19.7% ) 表示會供款五百元至少於一千元( 表六)。此外,41.4%願意為每名子女供款至子女16-18歲以下,有23.3%則願意供款至子女18-21歲以下,更有近兩成表示願意供款至子女21歲或以上( 表七)。

 至於表示不會參加兒童信託基金的128名受訪者中,不參加的主要原因是認為計劃對子女沒有幫助( 34.4% ) 或對計劃沒有信心( 21.1% ),有35.9%表示已有儲蓄計劃故此不需要,另兩成( 20.3% ) 則表示沒有錢作供款( 表八)。

 另外,交互分析顯示,受訪家長會否參與兒童信託基金計劃與他們本人的年齡、學歷、有多少名子女以及有否為子女投資或儲蓄皆沒有顯著關聯。然而,受訪家長會否參與兒童信託基金計劃與他們的每月家庭收入卻有顯著的高關聯。

每月家庭收入與受訪家長會否願意參與兒童信託基金計劃有顯著的高關聯( χ2=21.100** )。有24.7%收入一萬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及有30.17%收入五萬元以上的高收入家庭表示不會參與計劃,相反的,家庭收入在一萬至三萬元的受訪家庭明顯表示較願意參與該計劃,其中家庭收入在一萬至二萬元的家庭,有高達72.1%的家長表示願意參與該計劃( 表九)。整體來說,各階層或背景的家長都傾向支持政府設立兒童信託基金計劃,惟低收入的家庭,可能會因生活和經濟壓力,以致表示不會考慮參與計劃,而高收入的家庭,可能會因為有能力或己經參與其他市場的計劃而減低他們考慮參與兒童信託基金計劃的意願。

〈三〉香港家長對『兒童信託基金』與其他協助家長的措施之評分比較

 受訪者又被邀請為六項擬協助家長的措施評分( 0至10分;0分代表完全沒有幫助、10分代表非常有幫助)。所有措施的平均得分都高於5分,其中以『對每一名子女提供金錢補助』的評分最高( 平均值=7.28 );其次是『提供為家長而設的假期』( 平均值=6.84 );排第三位的是是次調查的焦點– 『兒童信託基金』( 平均值=6.50 );再其次是『子女教育學券』( 平均值=6.37 );其他分數較遜色的包括『增加子女免稅額』和『兒童託管服務』,它們的平均值分別是6.11和5.05 ( 表十)。整體而言,香港家長皆接受政府主動介入協助他們培育子女,亦覺得政府的介入會對他們有幫助。而在眾多措施中,以直接的金錢支援最受家長歡迎。

總結

調查發現香港家長普遍視培育子女為己任。他們不單願意支付不同程度的金錢和家庭資源來栽培子女成才;大部分家長更會未雨綢繆,為子女儲蓄或投資,好讓他們未來有更好的發展。

是次調查主要問及的「兒童信託基金」乃是一個由政府與家長共同供款的配對儲蓄模式,換言之,政府與家長共同負起為下一代未來發展而肩負投資儲蓄責任。此直接的金錢資助模式可說是一種前瞻性的社會投資。

數據分析顯示不論家長的背景( 如:年齡、學歷、有多少名子女等) 都傾向支持並表示願意參與該計劃,家庭月入在一萬至五萬元或以下之家長,特別是月入一萬至二萬元的家庭,對「兒童信託基金」最為支持。對於實質的運作,如供款比例、供款年期等的看法則不盡一致,但卻傾向按家庭的入息作調整。

相信大家對於培育子女所面對的經濟及各種壓力也不會陌生,因此家長對政府主動協助他們培育子女之措施都普遍表示歡迎,其中以直接的金錢支援較政府提供服務得到更大的認同。

研究組成員:
鄧廣良教授(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系)
林靜雯教授(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系)

聯絡: 鄧廣良教授
電話: 2609 7501
電郵: kltang@cuhk.edu.hk

註一:
是次調查問及的兒童信託基金計劃是基於Prof. M. S. Sherraden的建議,與扶貧委員會建議的試驗性兒童發展基金不盡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