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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社會工作學系發表「設立『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對香港低收入在職家庭的勞動力市場狀況及生活質素的影響」研究結果「低津」鼓勵工作並改善低收入人士及其家中兒童的生活質素
香港中文大學(中大)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黃洪博士聯同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研究助理教授張引博士於今天(9月27日)發表一項有關「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低津)的追蹤研究結果。根據數據分析顯示,「低津」政策提供了一定的誘因鼓勵低收入人士投入本港勞動市場。不少「低津」申請人士為達到「低津」高額津貼的申領門檻,都有策略地增加工作時數。另一方面,「低津」為貧窮人士的生活質素帶來改善,增加了兒童參加課餘活動和家庭進行餘暇活動的機會。建議調整申請門檻及簡化申請程序,以惠及更多低收入在職家庭。
為評估「低津」是否能夠達到原先設想的政策效果,以及了解領取「低津」對低收入在職家庭的生活質素的影響,本研究獲得香港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的資助,採用縱向研究設計,由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期間進行了兩個階段的數據收集。第一階段是領取「低津」之前,而第二階段是領取「低津」6個月之後。透過採用定量和定性這兩種研究方法以提供多樣化的數據(見附件1),比較領取「低津」(實驗組)及沒有領取「低津」(控制組)這兩組在職家庭在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之間的勞動力市場狀況及生活質素的變化。
兩次電話問卷調查均由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透過訪問員進行訪問,被訪者年齡介乎18至64歲。第一階段電話問卷調查(T1)以隨機電話形式成功訪問1,201名18歲或以上操粵語的香港居民,當中有453名被訪者表示願意再次接受訪問,並於第二階段的電話問卷調查(T2a)成功重訪了其中247人。另外,第二階段的電話問卷調查(T2b)亦以隨機電話訪問202名18歲或以上操粵語並且家庭每月總收入少於24,000元的香港居民。至於兩次面談問卷調查採取滾雪球抽樣法,透過服務低收入在職家庭的非政府機構及民間團體之單位協助邀請合適的被訪者。第一階段面談問卷調查(F1)成功訪問385名年齡介乎19至63歲的人士,當中有361名表示願意再次接受訪問,並於第二階段的面談問卷調查(F2)成功重訪了其中270人。另外,第二階段的面談問卷調查亦增補了210名來自已領取「低津」家庭的被訪者。
研究人員進一步把來自在職家庭並有回答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問卷的被訪者分為「低津」申領組(實驗組)(N=190)及沒有領取「低津」組(控制組)(N=327),以了解「低津」對這兩組在職家庭的影響(見附件2)。在兩次問卷調查中,訪問員都有針對被訪者家庭中工時最長的家庭成員之工作時數進行提問。縱向數據對比分析發現: 「低津」申領組最長工時的家庭成員每月工作時數達到192小時或以上的比例由T1的70.5%上升至T2的85.5%,升幅達15.0%;而每月工作時數多於144小時少於192小時的比例則減少,由T1的22.1%下降至T2的9.2%,跌幅達12.9%(見附件3)。由上述工時分段的比例可見,這些低收入人士為達到「低津」高額津貼的申領門檻,都有策略地增加工作時數,達至剛好192小時的要求。然而,這些低收入人士所從事的工種多為低時薪、低學歷要求及勞動強度高的工作。工時的增加並沒有提高低收入人士的工作滿意度和投入感。比較T1、T2的一般工作量表(Job in General Scale)值,並沒有發現明顯的差異(見附件4)。
至於家庭生活方面,「低津」申領家庭參與休閒活動的比例有顯著上升(見附件5)。在T1,有49.8% 的受訪家庭表示「幾乎沒有參與休閒活動」,然而這一組別在T2,的比例明顯下降至36.3%,減幅達13.5%。相比之下,申請「低津」家庭在領取「低津」後,「外出用膳」的比例基本維持不變。觀察上述兩個指標在控制組於「低津」申領前後的數據,並沒有發現類似的明顯變化。由此可見,「低津」促使申領家庭進行更多休閒活動,是提高生活質素的重要因素。
在家庭開支分配至不同家庭成員的比例方面,以特定金額(如1,000元或100元)作為參考提問,「低津」申領家庭在T1時投放於未成年(兒童及青少年)、青壯年(成人)和老年家庭成員的平均比例分別是: 51.9%,43.6%和31.6%;該比例在T2時變化為56.5%,47.7%和20.0%(見附件6)。由此可見,「低津」申領家庭傾向增加在未成年及青壯年家庭成員的開支,而對老年家庭成員的開銷比例則相應減少。上述數據並非反映「低津」申領家庭降低了花費在長者家庭成員的絕對金額,而是反映因「低津」而獲得的額外資金被分配到何處。我們估計「低津」申領家庭中長者的比例相對較少,而「低津」的申請者(多爲一家之主)在獲取津貼後更願意將資源投放在子女及自己身上。相比之下,控制組並未看到類似的變化。
在生活質素方面,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量表中三條主觀幸福感問題在T1、T2的前後對比發現,「低津」申領組的被訪者的整體生活滿意度和對生命感到有意義兩個指標並無出現明顯變化。然而,「低津」申領組的被訪者對生活感到快樂的程度並沒有相應增強,反而出現下降的情況(見附件7)。從分組比較結果顯示,被訪者的「快樂感」平均分由「低津」領取前的6.13分下降至「低津」領取後的5.64分,在統計學上這是顯著變化(根據配對樣本t檢驗,p值小於0.05)。上述數據顯示,「低津」申領組的被訪者之快樂程度並沒有跟隨收入增加而上升。
在第二階段進行的聚焦小組訪問(FG),透過4間服務低收入在職家庭的非政府機構及民間團體之單位協助邀請合適的被訪者,成功訪問了48名來自低收入在職家庭的人士,年齡介乎19至72歲。其中27位被訪者來自已成功獲發「低津」的家庭,另外有21位被訪者來自未有領取「低津」的低收入在職家庭。在27個已成功獲發「低津」的家庭中,分別各有13個及7個家庭成功獲發「低津」三次及兩次,其餘7個被訪家庭則獲發「低津」一次。在津貼金額方面,被訪家庭獲發的津貼金額分別由$1,500至$20,400不等。
從聚焦小組訪問所得的質化數據發現,申請「低津」對申請人的工作環境帶來不同程度的負面影響。申請人為了符合申請「低津」的工時要求,他們不惜加班以領取高額津貼,減少了休息與子女見面的時間。然而在符合工時要求後,申請人還需為「低津」家庭入息上限而煩惱,尤其是對於從事臨時工作的申請人而言,往往因此而處於矛盾之中。當達到工時及入息門檻後,申請人亦未能鬆一口氣。有來自家庭獲發多次「低津」的被訪者反映申請人在每次索取工作證明時也要面對僱主不悅的面色。更壞的情況是,有從事臨時工作的申請人因向僱主索取工作證明而失去工作的機會。
雖然「低津」對申請人的工作環境帶來不少負面影響,然而津貼確實有助改善家庭的生活質素。「低津」讓在學的兒童可以持續學習和累積更多課外知識。有被訪者認為這樣有助提升正在就讀幼稚園或小學子女的競爭力,增加他們將來入讀好學校的機會。此外,有部分被訪者以「低津」為孩子購買質量較好,營養較高的食物,改善他們的健康。有家庭亦運用「低津」與子女進行餘暇活動,大大改善了彼此的關係。不過,有被訪者認為津貼的金額只能夠補貼物價的升幅,物質生活並沒有實質的改善,不足以幫助脫貧。另一方面,有部分被訪者表示申請「低津」的過程涉及申報同住長者的資產和入息,不但令到長者產生疑慮,更引起家人之間的磨擦,為家庭關係帶來不良的影響。
綜合上述縱向量化及質化研究的各項發現,「低津」在某程度上鼓勵低收入人士就業及紓緩其家庭經濟壓力。然而,實證數據同樣反映政策的推行尚有不少改善之處。為了「低津」能惠及更多低收入在職家庭,我們認為調整申請「低津」的門檻是必需的。
我們建議改為只要每月工作144小時便可領取現時高額「低津」。考慮部分低收入在職家庭因要照顧家庭需要而不能長時間工作的情況,我們建議容許家中不同工作人士的工時合併計算,只要總和超過144小時便符合資格申請。至於所有單親及有特殊照顧需要的家庭的工時規定建議減少至36小時。在計算家庭每月入息方面,我們建議改以在職家庭入息中位數為標準設上限,並以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數的50%至70%設立領取「低津」金額的遞減制度,以消除現行制度中入息的懸崖效應(見附件8)。至於同住長者的收入若是由政府發放的經濟援助津貼則不應計算在申請「低津」家庭的入息內。另外,我們建議同住長者的資產不應計算在申請「低津」家庭的資產限額內。在津貼金額方面,我們建議取消以工時劃分的基本及高額津貼差別,改為只設家庭津貼,並根據家庭每月入息,由低於在職家庭入息中位數50%的家庭可獲發全額家庭津貼$1,000(以每個家庭計)及全額兒童津貼$800(以每名兒童計)開始逐步遞減金額(見附件8)。考慮到居於租住私人樓宇的兒童之居所惡劣情況,我們建議為人均居住面積少於60平方呎的兒童增加 $200特別津貼。此外,我們建議將領取兒童津貼的兒童年齡上限提高至24歲。21歲至24歲的兒童子女須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方可領取兒童津貼。最後,在申請程序方面,我們建議申請者只需於第一次申請時提供工作證明及僱主聯絡方法。在第二次申請起,若僱主及工作崗位沒有改變,可酌情處理減免證明要求,以簡化申報制度。另外,我們建議在「低津」辦事處的網頁中加入工時計算器的功能,協助申請人換算年假及病假的工時。
有關此研究的設計、樣本、數據收集過程、第一和第二階段數據詳細分析結果及建議,請參閱印刷版的研究報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