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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6日

中大與城大研究顯示互助小組能有效改善青少年的情緒和行為問題

201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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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中大社會工作學系魏雁濱教授、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張宙橋教授、中大社會工作學系倪錫欽教授、中華錫安傳道會社會服務部總幹事伍恩豪先生,以及朱培鳴

朱培鳴(右)分享經驗

倪錫欽教授(中)

近年,青少年的情緒和行為問題日趨嚴重,青少年吸毒、犯罪、抑鬱、企圖自殺等引起廣泛公眾關注。這類年輕人大多未能完成高中學業,又長期失業或就業不足,甚至不停犯罪,與社會脫節,令家長、教育界及政策制定者感到束手無策。要有效解決問題,須研究如何善用資源和優勢,提高社工的效益。 

有見及此,香港中文大學(中大)社會工作學系倪錫欽教授與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張宙橋教授於2008年合作進行研究,探討互助小組是否能有助改善青少年的情緒和行為問題。研究結果已於2009獲國際權威學術期刊《Adolescence》刊登,亦即將於《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dolescence & Youth》中發布。 

研究方法

研究包括聚焦小組訪談及問卷調查兩部分。15名社工接受了三次聚焦小組訪談,分享他們對互助小組的看法。受訪者一致認為,互助小組能有助他們延伸社工的功能,而以下因素可提升互助小組的效能: 

– 找出各小組成員的共通點,並為他們在情緒和行為上的不同需要訂下先後次序

– 鼓勵組員互助互惠

– 平衡組員的要求與付出。社工須協助小組成員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並鼓勵他們參與集體和有意義的活動

– 加強社工和組員在互助小組中的投入程度,從而使社工能逐漸淡出小組

– 鼓勵組員多與社區人士接觸,讓他們從社會認可的朋輩當中得到幫助 

為了進一步探討互助小組的效能,研究人員進行了第二部份的研究,在中學、青少年服務中心及院舍的60個互助小組中,透過問卷共訪問了433名12至24歲的青少年。這些互助小組所涵蓋的情緒行為問題分別有以下四種:成長掙扎(如學習障礙)(31.6%)、人生難關(如父母離異)(25.4%)、精神狀況(如抑鬱、身心徵狀)(24.9%),以及與犯罪有關的問題(如吸毒)(18.1%)。 

受訪者的平均年齡為17.6歲,52.8%為女性。大多數(75.9%)為全職學生,其次是僱員(18.9%),超過四分之三的受訪者曾接受小學教育(78.1%)。此外,37.8%的受訪者有宗教信仰。超過半數的受訪者(64.7%)與父母同住,平均家庭人口為4.3人。平均每月家庭收入為港幣$12,000元,約有15%的受訪者領取綜援(見表1)。 

研究結果

結果顯示,互助小組中建立的互助互惠關係,包括組員間互相交流經驗、知識和解決問題技巧,以及為個別組員的問題提供協助等,皆有助青少年面對逆境,減輕他們的情緒行為問題。此外,研究亦顯示不同類別的互助小組在減輕青少年情緒及行為問題上的效用並無顯著差別,證明互助小組在不同的情緒行為問題上,皆能發揮類似作用。 

此外,研究亦發現,小組若引入促進組員作出改變的機制,可有效減輕青少年的情緒及行為問題。這機制包括給予組員可改變逆境的希望、讓組員感到自己與其他人一樣面對類似的問題、鼓勵組員之間多作交流及分享經驗、增加他們對小組的歸屬感,以及鼓勵他們從其他組員身上學習處理問題的方法。過半數的受訪對象認為組員有聆聽和尊重其他組員的意見,小組亦能幫助他們解決問題,顯示上述機制能有效改善青少年的情緒及行為問題。 

不過,研究亦顯示,社工(負責組織互助小組、促進組員之間的互動、提供顧問意見、連繫社區人士/ 社區組織)雖未能顯著減少青少年的情緒行為問題,卻能在適當時候引入促進組員作出改變的機制,並鼓勵組員互助互惠,使該兩種方法能更有效發揮作用。在小組組成後初期,組員對小組的歸屬感薄弱,故需社工協助凝聚組員。待小組發展成熟後,社工必須逐步淡出小組,讓青少年自己維持小組的互助關係(見表2)。 

結論

總結研究結果,互助小組有助青少年應付成長期間所面對的迫切問題,協助他們免受社會排斥。由於社工的長期跟進需要調撥寶貴的社工資源,而單憑社工短暫的投入並不足以解決青少年的情緒及行為問題,因此必須推廣青少年互助精神。長遠發展青少年互助小組,除可有效延伸社工的功能外,亦為一個輕便的方法支援有情緒行為問題的青少年,最終可造福社會。



(左起)中大社會工作學系魏雁濱教授、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張宙橋教授、中大社會工作學系倪錫欽教授、中華錫安傳道會社會服務部總幹事伍恩豪先生,以及朱培鳴

(左起)中大社會工作學系魏雁濱教授、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張宙橋教授、中大社會工作學系倪錫欽教授、中華錫安傳道會社會服務部總幹事伍恩豪先生,以及朱培鳴

 

朱培鳴(右)分享經驗

朱培鳴(右)分享經驗

 

倪錫欽教授(中)

倪錫欽教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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