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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呆症患者在社區走失之狀況」電話訪問調查結果
認路出現困難、失去方向感、甚至迷路走失,都是患上老年痴呆症的徵兆。根據外國研究數據,痴呆症患者在社區之走失率可高達三至六成。為收集長者在社區走失狀況的本土數據、了解走失之相關誘因及提供預防方法,賽馬會耆智園聯同香港中文大學公共衞生學院及衞生署長者健康服務就「痴呆症患者在社區走失之狀況」進行了一項調查。
調查方法
工作小組在零七年六月至八月期間,致電了421位年齡介乎60至85歲以上、患有或疑似患有老年痴呆症長者的家屬,訪問成功回應率為89.8%。受訪者分別為記憶診所或痴呆症訓練服務的使用者、以及以往曾接受衞生署長者健康服務調查長者之家人,共代表140名男長者及281名女長者的走失狀況。訪問內容包括長者在社區迷路走失的經歷,以及他們相關的照顧狀況。
長者走失之本土狀況
超過兩成(22.7%)被訪家屬表示長者曾有過社區走失的經驗,在有走失經驗的長者當中逾四成(42.9%)長者試過走失兩次或以上。單計已確認患有老年痴呆症的長者,其走失率超過三成(30.6%)。
透過統計學檢測(Logistic Regression),我們發現在訪問期間家屬對長者認知能力的評估越低、及長者行動力越高,與高走失率有顯著關係。
另外,數據亦顯示長者的居住及照顧模式都屬長者走失的誘因:入住護老院或單由家庭傭工照顧,會增加長者走失的機會。
長者走失經驗
分析有關長者走失之經驗,我們發現長者主要於日間時段(6am-12nn: 33.8%; 2pm-6pm: 40%)走失,發生走失的場所主要為街上(26.3%)、商場(12.5%)、乘坐公共運輸途中(17.5%),以及直接從家中走失(18.8%)。
過半(57.3%)家人在發現長者走失以後,會出外尋找;約四份一(24.3%)受訪者表示曾報警尋求幫助,而在曾報警求助的人當中,有三份一人會在發現長者走失時立即報警。
在發現走失之後,逾四成(44.8%)家人在一小時內尋回長者,而累計有超過九成半(97%)的家人能在一天內尋回長者。
逾四成(42.5%)長者在走失的地方被尋回,而超過三成半(37%)長者則在走失後會自行回家;超過九成半(98.7%)長者在身體沒有任何受損的情況下被尋回,不過四份一(26.9%)長者表示因為走失而備受驚嚇。
長者走失後之照顧安排及家人壓力
在長者發生走失事件之後,約四份一(26.9%)受訪者表示會禁止長者單獨外出以預防再次走失,同時亦有四份一(26.0%)人表示會為長者準備一個備有個人資料的名牌;約一成人(11.5%)會因此而聘請家庭傭工照顧長者。
走失事件發生以後,超過四成(40.5%)家人表示高度擔心長者再次走失,而情緒亦因為擔心而受到顯著的困擾。
結論及建議
根據上述調查結果,約每五個受訪家庭的長者就有一個有走失的經驗。雖然大部份的長者在走失後短時間內都安然無損的被尋回,但是走失事件始終會對長者造成驚嚇,以及為家人帶來一定程度的擔心及情緒困擾。由此可見,長者走失的情況實在不容忽視。我們建議透過宣傳教育,提昇社區的警惕性及互助精神,使長者在走失時能得到適當的援助,縮短尋回長者的時間,以減低長者的受驚程度。
尋回長者是分秒必爭的任務,越早尋回長者,他們受驚嚇或傷害的機會就越少。調查結果顯示,只有四份一家人會在確認長者走失後報警求助。我們建議加強宣傳,使家人清楚知道在確認長者走失後可立刻報警求助。
在走失發生後,部份家人會以禁止長者單獨外出以作為預防走失的措施,少部份家人甚至會鎖上大門。短期內這些措施雖能避免走失,但長遠來說長者在長期缺乏獨立與社區互動接觸下,會令他們逐步喪失自信及對周遭環境的記憶及適應力。我們建議家人在時間及資源許可下陪伴長者外出;又應充份運用資訊科技,例如流動無線電話,去協助及監察長者在社區內的活動。社會亦可撥出資源,去協助發展追蹤科技,以應用在有機會走失的長者身上。
最後,我們發現居住在護老院,以及單靠家庭傭工照顧,都是長者走失的誘因。我們建議透過專業培訓,去教導院舍同工及家庭僱工防止長者走失的方法,不單改善長者的走失率,亦可提昇長者的生活質素。
表一:整體及以診斷分層之走失率
|
百分比 |
整體走失率 |
22.7% |
|
|
分層走失率 |
|
無正式診斷 |
12.5% |
輕度認知缺損 |
10.7% |
確認痴呆症患者 |
30.6% |
表二:走失之時間及地點
|
百分比 |
走失時間 |
|
6am – 12pm |
33.75% |
12pm – 2pm |
10.00% |
2pm – 6pm |
40.00% |
6pm – 8pm |
6.25% |
8pm – 6am |
10.00% |
|
|
走失地點 |
|
自家中走失 |
18.75% |
街道上 |
26.25% |
商場 |
12.50% |
社區中心 |
2.50% |
公園 |
2.50% |
乘坐交通工具時 |
17.50% |
診所/醫院 |
5.00% |
不知道 |
6.25% |
其他 |
8.75% |
表三:走失後之照顧安排
|
百分比* |
向醫生求助 |
1.3% |
禁止長者單獨外出 |
26.9% |
鎖上大門 |
6.4% |
為長者提供手提電話 |
6.5% |
掛上個人資料牌 |
26.0% |
通知大廈保安留意 |
2.6% |
委托親人照顧 |
6.4% |
聘請看護/傭工 |
11.5% |
安排日託 |
3.8% |
安排入住宿舍 |
2.6% |
安排規律生活模式或活動 |
1.3% |
*註:本項目容許受訪者提供多於一個答案,各項之百分比加總並不等於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