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新聞中心
2007年5月10日
中大就学生报事件发表的声明
2007年5月10日
中大学生报》被指称出版载有不雅及粗鄙内容的刊物,在校园内外派发,令人不安。大学期望学生及学生组织须具有高尚的品格和道德操守,绝不容许同学及学生组织出版载有不雅及粗鄙内容的刊物,尤其是以中大学生组织名义出版的刊物。出版委员会全体成员必须承担责任。
中大根据教务会学生纪律程序成立的委员会,今日召开会议。委员会由四名校内老师及一名中大同学组成。委员会事前已联络上届和应届《中大学生报》的总编辑,通知他们可于今日向委员会陈述。委员会会议进行期间,《中大学生报》出版委员会要求让全体成员一起会见有关委员会,这项要求不符合委员会规则,不被接受。之后两位《中大学生报》总编辑拒绝会见委员会。
委员会经过详细讨论后作出初步结论,认为被投诉的《中大学生报》「情色版」内容不雅,超出社会可接受的道德底线,令人不安。委员会认为有关刊物影响其他中大同学的利益,并损害校誉。
中大考虑委员会的初步结果后,向《中大学生报》出版委员会各成员给予严重警告,必须立即停止出版载有不雅及粗鄙内容的刊物,或分发该等刊物,而大学亦会禁止该等刊物在校园内发布。此外,委员会将根据本科生总学则第19条,考虑处分方式。
中大就事件已多次辅导有关同学,协助同学反省,纠正错误;并呼吁同学如要探讨有关题材,应以理性和学术研究的态度,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