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新聞中心

2012年10月11日

国家教育部批准筹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2012年10月11日
分享
列印

中大校长沈祖尧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批筹仪式中致辞。

一众嘉宾参观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校园规划设计。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筹建,旨在为国家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专业知识、高尚品格及对社会有承担的人才,并为国家的教育体制改革和人才培养作出贡献,同时也造福香港及珠三角地区的社会经济繁荣发展。中大很高兴这个教育理念获国家教育部认同,教育部今天宣布,正式批准筹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仪式今天(10月11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大(深圳)选址举行,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广东省委副书记兼省长朱小丹、国家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深圳市委书记王荣、深圳市市长许勤、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局长吴克俭、中大校董会主席郑海泉、中大校长沈祖尧、邵逸夫慈善信托基金主席方逸华等出席见证。 

拟建的中大(深圳)将采用双语(中英)教学,并着重通识及书院教育。目前的学科规划中,分期开设理工、经管、人文学科,包括若干交叉学科及新兴学科,课程审批及监管由中大教务会负责。

 中大(深圳)将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非牟利高等学府,其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由中大与深圳大学各委任八人组成,理事长由中大校长出任;理事长拥有最终决策权。中大(深圳)采用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民主方式管理学校,充分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开放的学术环境。 

中大(深圳)的财政将完全独立于中大沙田校园,不会互相补贴,以学费、捐款、深圳市政府补贴及各类科研资助作为主要经费来源。中大(深圳)将位于深圳东北市郊龙岗区,深圳市政府已拨出一幅面积约100公顷的土地作为校园发展之用。 

中大在2009年10月成立专责小组,开始探讨在深圳办学;2010年2月与深圳巿人民政府签订教育合作备忘录,并于2011年3月与之签订框架协议,同年7月与深圳大学签订合作协议;今年4月,大学内部成立多个委员会就学术、校园发展及人事财务规划的事宜积极探讨并给予意见。自筹备工作开展以来,大学多次与师生、校友,以及各学院透过谘询交流会双向沟通,听取意见,并获得师生校友的积极回应。未来,中大会继续完善计划,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及深圳大学签署正式合作办学协议。在大学校董会通过协议后,大学将与深圳大学就中大(深圳)的未来运作,包括课程、校园建设、组织架构等作详细规划,并在大学校董会的支持下,稍后再向国家教育部申请正式成立中大(深圳)。



中大校长沈祖尧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批筹仪式中致辞。

中大校长沈祖尧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批筹仪式中致辞。

 

一众嘉宾参观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校园规划设计。

一众嘉宾参观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校园规划设计。

 

下载所有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