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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0日

香港中文大学就下任校董会主席一事的声明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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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香港中文大学(中大)校董会今日(10月20日)于会议后宣布,由于主席提名委员会尚未完成下届主席人选提名工作,校董会暂时未能按《香港中文大学条例》向大学监督提名及委任下任主席。校董会同意提名委员会继续其相关提名工作,审慎商议。

中大校董会主席郑海泉博士的任期将于10月23日届满。由10月24日起,副主席利乾先生将会履行大学校董会主席的职责,主持校董会会议,直至委出新一任主席。校董会衷心感谢郑博士过往六年领导大学发展更上层楼,建树良多,贡献卓越。校董会希望郑博士继续担任校董一段时间,以其卓识远见继续参与校董会工作。郑博士今日由于身体不适,未克亲身出席会议,而改以电话会议形式参与校董会会议。郑博士亦欣然表示乐意继续为中大服务。

校董会于今年6月成立了提名委员会,负责提名下届主席人选。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三次会议。成员详细讨论及界定校董会主席的角色和责任、须具备的资历和经验,及对校董会事务的投入等。同时,提名委员会成员亦仔细考量四个类别* 共十八位可获委任为校董会主席的校董会成员,以期向校董会提名最合适的人选。由于整个校董会均有不少校董新获委任,校董会同意委员会应有更多时间审慎讨论以作出提名建议。

中大重申,学术自由及院校自主为核心价值,大学必定继续坚守。校董会会继续按照大学规程及既定程序进行提名下任主席的工作。

* 根据《香港中文大学条例》规程11.1(a),从现在五十三位校董当中四个类别共十八位校董会成员可获委任为校董会主席,包括:(一)监督所指定的人士六名;(二)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的人士三名;(三)大学校董会所选出的通常在香港居住的人士不超过六名;以及(四)校友评议会选出的成员不超过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