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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9日

中大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及深圳大学签订详细协议落实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的筹建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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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中大)与深圳大学在深圳市人民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合作办学形式,筹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并于去年十月获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筹建。经过多次磋商后,中大日前分别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及深圳大学签订了详细办学协议,以开展中大(深圳)的各项建校工作。

中大(深圳)的筹建目的,是为国家培育具有国际视野、专业知识、才德兼备及对社会有承担的人才,为国家的教育体制改革作出贡献。同时,透过深化粤港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促进优势互补,推动香港及珠三角地区的长远社会经济发展。

根据所签订的协议,中大(深圳)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非牟利教育机构,将依法制订章程。中大(深圳)采用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民主方式管理学校,充分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开放的学术环境。理事会为中大(深圳)的最高权力机构,并拥有最终决策权。理事长由中大校长担任。中大(深圳)将迅速开展各项建校工作,包括学科规划、教师招聘、组织架构、校园建设等。

中大(深圳)校园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占地约100万平方米,其中约一半为校舍建设用地,另一半为校园绿化用地,有关建设将于年内展开。现有的八幢建筑楼宇经重新装修后,将用作中大(深圳)办学初年的教学及科研活动用途,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完工。办学初期,中大(深圳)于将分阶段招生,长远办学规模为学生11,000人,其中本科生6,000人,硕士及博士研究生5,000人,预计于2014年开始正式招收本科生。

中大教务会负责中大(深圳)课程的审批和评议、指导及管理教学事宜,并监管学位、文凭、证书,以及其他资格认证的水准。中大(深圳)开设的学科及课程设计将根据国际趋势,以及内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循序开设理工、经济管理和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的课程。所有专业的学生,都必须完成以中大现有课程为设计蓝本的核心课程,当中包括多门通识课,贯彻中大全人教育的精神。符合中大学位要求的中大(深圳)毕业生,将获授予中大学位;亦将与国内其他大学的毕业生一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发毕业证书。

中大(深圳)的财政完全独立于中大沙田校区,不会互相补贴,以学费、捐款、深圳市政府补贴及各类科研资助作为主要经费来源。所有经费将用于校园发展及建设、教学科研、设立奖学金等。

中大在2009年10月成立专责小组,开始探讨在深圳办学;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中大先后与深圳巿人民政府及深圳大学签订合作备忘录及合作协议。去年4月,大学内部成立多个委员会就学术、校园发展及人事财务规划的事宜积极探讨并给予意见。自筹备工作开展以来,大学举行了二十多次谘询交流会,与师生、校友,以及各学院保持双向沟通,并获师生校友积极提供意见,以助大学完善计划。中大(深圳)将秉承中大的优良学术传统,确保与中大沙田校园的师资及教学质素等同,成为扎根深圳、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的一流研究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