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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2日

中大教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就学生报事件的总结

200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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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去年《中大学生报》第三十六届及第三十七届学生报出版委员会出版「情色版」的事件,大学教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一直按照程序处理,今天作出总结报告。

大学教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去年五月十日就《中大学生报》「情色版」召开裁决小组(成员由四名老师及一名学生组成),审议第三十六届及第三十七届学生报「情色版」的个案。随后,淫亵物品审裁处于五月十五日将二零零七年二月和三月号「情色版」评定为二级不雅刊物。大学纪律委员会于五月十七日宣布,鉴于《中大学生报》的评级涉及司法程序,决定暂缓进一步程序。

有关淫亵物品审裁处初步把二零零七年二月和三月号的「情色版」评定为二级不雅刊物的决定,第三十六届《中大学生报》总编辑唐世豪已于去年八月三十一日向高等法院提交申请司法覆核许可,该法律诉讼至今尚未完结。由于考虑到被淫亵物品审裁处评为二级不雅刊物的二零零七年二月和三月号的「情色版」乃由第三十六届出版委员会出版,第三十七届出版委员会出版的四月号「情色版」则未有涉及任何法律诉讼,教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于一月二十一日的会议上一致同意,即时终止去年五月就「情色版」事件成立的裁决小组所进行的程序,有关小组亦随之解散。委员会决定分别处理两届出版委员会所出版的「情色版」个案。

就第三十七届出版委员会个案的处理
由四名校内老师及一名中大学生组成的裁决小组于三月十一日举行会议,处理第三十七届《中大学生报》的有关个案。裁决小组对事件作出详细讨论,并按总编辑曾昭伟同学的要求与其会面。经过详细考虑二零零七年《中大学生报》四月号「情色版」的内容后,裁决小组议决有关对总编辑曾昭伟同学的个案并不成立,无需作出任何惩罚。

就第三十六届出版委员会个案的处理
就第三十六届《中大学生报》出版委员会的个案,大学教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成员在本年一月二十一日的会议上,知悉去年五月召开的裁决小组认为《中大学生报》其中几期「情色版」部分内容超出社会可接受的道德底线,令人不安,并损害校誉;亦知悉淫亵物品审裁处将二零零七年二月和三月号两期的「情色版」评定为二级不雅刊物。但鉴于第三十六届《中大学生报》总编辑唐世豪先生已经在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第一学期因为与本事件无关的原因退学,现不再为中大之学生,经法律谘询后,大学教务会学生纪律委员会知悉并无权力再就有关事件执行任何纪律程序,有关第三十六届《中大学生报》出版委员会个案的处理因此作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