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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1日

中大与剑桥大学合办本港首个司法覆核国际学术会议

200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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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会议 腾飞人生 左起: 中大法律学院院长麦高伟教授; 英格兰和威尔斯上诉法院大法官劳斯勋爵; 剑桥大学前任校长兼终身名誉教授、御用大律师威廉教授; 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先生; 中大校长刘遵义教授; 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前英格兰及威尔斯上议院大法官、中大法律学院法律学荣誉讲座教授伍尔夫勋爵;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及资深大律师黄仁龙太平绅士;以及 剑桥大学Christopher Forsyth教授

全球法律精英云集香港

众多国际着名的法律界泰斗汇聚香港,参加由香港中文大学(中大)法律学院和剑桥大学公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大型学术会议。会议于12月10日至12日在香港召开,让全球顶级的法官、律师和教授进行深入而又引人入胜的切磋讨论。

会议评估司法覆核这一法律机制,关注法院如何审查行政审裁机关的决定,以及政府的行为和决定。

是次学术会议的题目是「有效司法覆核-良好管治的基石」,这一主题对于香港和所有以法律来规范政府行为的国家和地区有着同样重要的意义。作为研究司法覆核领域的创举,此次会议吸引了世界各地杰出的讲者,他们分别来自香港、中国大陆、澳洲、新西兰、加拿大、印度、南非、南美洲、以色列、英国和美国。

以下人士于大会进行主题致辞: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先生;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前英格兰及威尔斯上议院大法官、中大法律学院法律学荣誉讲座教授伍尔夫勋爵;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及资深大律师黄仁龙太平绅士;英格兰和威尔斯上诉法院大法官劳斯勋爵;以及剑桥大学前任校长兼终身名誉教授、御用大律师威廉教授。

内容广泛精彩的会议论文将探讨以下重要而迫切的问题:司法覆核的职能、有效司法覆核的条件、司法覆核的范围及合法性、以及行政法律补救方法的本质和范围。司法覆核近来已经成为法律执业者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而是次学术会议将为这一极具创意及争议性的法律领域注入崭新的元素。

如欲了解更多有关讲者及论文的详情,请浏览是次学术会议的网站:http://jointconference.law.cuhk.edu.hk/programme.php.



联合会议 腾飞人生
左起:
中大法律学院院长麦高伟教授;
英格兰和威尔斯上诉法院大法官劳斯勋爵;
剑桥大学前任校长兼终身名誉教授、御用大律师威廉教授;
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先生;
中大校长刘遵义教授;
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前英格兰及威尔斯上议院大法官、中大法律学院法律学荣誉讲座教授伍尔夫勋爵;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及资深大律师黄仁龙太平绅士;以及
剑桥大学Christopher Forsyth教授

联合会议 腾飞人生 左起: 中大法律学院院长麦高伟教授; 英格兰和威尔斯上诉法院大法官劳斯勋爵; 剑桥大学前任校长兼终身名誉教授、御用大律师威廉教授; 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先生; 中大校长刘遵义教授; 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前英格兰及威尔斯上议院大法官、中大法律学院法律学荣誉讲座教授伍尔夫勋爵;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及资深大律师黄仁龙太平绅士;以及 剑桥大学Christopher Forsyth教授

 

全球法律精英云集香港

全球法律精英云集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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