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新聞中心

2019年1月22日

香港中文大学委任法律学院院长

2019年1月22日
分享
列印

邬枫教授

香港中文大学(中大)校董会通过委任邬枫教授为法律学院院长,接替任期将于2019年9月届满的Christopher Gane教授。 

邬枫教授获委任为法律学院院长

邬枫教授为香港中文大学伟伦法律学讲座教授及研究院院长,亦是法律学院于2004年成立时的创院成员之一,曾先后担任法律学院副院长(研究院课程)和研究生学部主任(2010至2014年)、学院副院长(学院发展)(2008至2010年)、及学院国际经济法、普通法和中国商业法法学硕士课程主任(2008至2011年)。邬枫教授先后取得两个法律哲学博士学位(Dr.iur.及Dr.iur.habil.)。他的教研成就卓越,屡获奖誉,包括获中大颁发博文教学奖(2013年)、校长模范教学奖(2007及2011年),以及中大杰出研究学者奖(2008-09年)。邬枫教授曾于中国大陆、台湾、德国和美国就读、工作和研究;他拥有英格兰及威尔斯,以及德国执业律师资格,并经常获邀为国际律师事务所和跨国公司在大中华地区的投资项目担任顾问。 

邬枫教授专研国际及中国商业法、国际私法及比较法;他著作甚丰,于众多顶级国际学术媒体发表研究成果,并出版多本具前瞻性的著作,包括:《跨境商业交易法律 — 概念、原理、技巧(第二版)》(The Law of Cross-border Business Transactions – Concepts, Principles, Skills, 2nd ed.)(2017)及《合并与收购在中国 — 法律与实践(第五版)》(Mergers & Acquisitions in China – Law and Practice, 5th ed.)(2015)。邬枫教授还编撰了《中国境外投资》(China Outbound Investments)(2011;2012年中文翻译版)和《中国一带一路策略的法律问题》(与习超合编)(Legal Dimensions of China’s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2016)。邬枫教授对于创新法律教育的理念,展现在《法律教育的翻转教室模式》(与陈锳合著)(Flipped Classrooms for Legal Education)(2016)一书中。

邬枫教授表示:「我很荣幸获委任为法律学院院长,并非常感激大学对我的信任。法律学院自创立以来,在同事的努力及历任院长的领导下,于各方面都取得了极大进展。我期待与学院所有成员合作,同心协力令学院的教学和研究更上一层楼,并延续学院的使命,为香港、中国大陆以及全球社群培育新一代的法律专才。」 

中大对Christopher Gane教授多年来在法律学院所作出的贡献深表感谢。在Christopher Gane教授出色的领导下,这所年轻的学院发展迅速,在教学和研究方面都有杰出成就,在短短十年间,跃升为区内首屈一指及最国际化的法律学院之一。Christopher Gane教授卸任法律学院院长后将荣休,专注他对音乐、摄影及苏格兰刑事法历史研究的兴趣。 

大学早前根据遴选和委任学院院长的指引和程序,成立法律学院院长遴选委员会,展开全球公开招聘。遴选委员会共收到70份提名/申请,经严谨甄选后,决定推荐邬枫教授为法律学院院长。按遴选和委任程序,邬枫教授已于早前与学院师生晤面,就学院的发展交换意见,最后由校董会于2019年1月22日通过委任为法律学院院长,任期为五年。



邬枫教授

邬枫教授

 

下载所有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