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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日

第三届儿童问题论坛: 本地及国际专家分享对香港儿童法案之建议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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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四至七)中大法律学院院长兼李福善法律学教授Christopher Gane教授、前英格兰及威尔斯上诉法院法官Rt. Hon Sir Matthew Thorpe、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大紫荆勋贤,以及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何耀明教授出席第三届儿童问题论坛开幕礼。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大紫荆勋贤发表主题演讲。

第三届儿童问题论坛筹委会成员,中大法律学院副教授Anne Scully-Hill教授(右)及何志权律师。

为期两天的第三届儿童问题论坛于今天 (2015年11月13日) 假金钟美国银行中心香港中文大学 (中大) 法律学院研究生部开始。约200名来自学界、本地及国际的法律和司法界代表,政府官员、非牟利团体代表,儿童健康专家等聚首一堂,就迟迟未出台的香港儿童法案分享他们的建议,以及讨论其他有关儿童权利和健康的议题。 

论坛邀得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大紫荆勋贤前英格兰及威尔斯上诉法院法官Rt. Hon Sir Matthew Thorpe中大法律学院院长、李福善法律学教授Christopher Gane教授,以及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何耀明教授出席并致辞 

早于10年前,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已发表《子女管养权及探视权报告书》。虽然律师、评论员、甚至是司法界均认为有关法律应该尽快改革,然而,香港儿童法案至今仍未推出。中大法律学院副教授、第三届儿童问题论坛筹委会成员Anne Scully-Hill教授表示﹕「现时有关子女管养权的法律已经不合时宜、对儿童的保障亦不足够。10年已过,无论是社会规范或是价值,均有相当大的转变。我们希望这两天论坛在子女管养权、共同父母责任模式、调解纠纷、成立儿童专员等方面所提倡的建议,将会获政府有关当局予以考虑,并于期待已久的儿童法案中反映出来。」 

在论坛举行的第二天,各专家将会针对性讨论影响儿童的事宜,例如﹕排解子女纠纷程序的检讨结果、在法律诉讼中引入儿童代表所遇到的困难、前线人员处理儿童贫穷的经验分享、检讨收集数据以在本港及其他国家推行相关政策。 

是次论坛由中大法律学院、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香港律师会、香港家庭法律协会联合主办,香港大律师公会协办。第一及第二届儿童问题论坛于2009及2012年举办。论坛的其中一个主要目的,是要提高社会对儿童生活问题之关注,并透过跨范畴的研究,提出最佳的解决方案。



(左四至七)中大法律学院院长兼李福善法律学教授Christopher Gane教授、前英格兰及威尔斯上诉法院法官Rt. Hon Sir Matthew Thorpe、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大紫荆勋贤,以及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何耀明教授出席第三届儿童问题论坛开幕礼。

(左四至七)中大法律学院院长兼李福善法律学教授Christopher Gane教授、前英格兰及威尔斯上诉法院法官Rt. Hon Sir Matthew Thorpe、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大紫荆勋贤,以及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何耀明教授出席第三届儿童问题论坛开幕礼。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大紫荆勋贤发表主题演讲。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大紫荆勋贤发表主题演讲。

 

第三届儿童问题论坛筹委会成员,中大法律学院副教授Anne Scully-Hill教授(右)及何志权律师。

第三届儿童问题论坛筹委会成员,中大法律学院副教授Anne Scully-Hill教授(右)及何志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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