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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3日

李国能博士出任中大法律学荣誉讲座教授

2010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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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中大)深感荣幸,邀得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博士于卸任后出任中大法律学荣誉讲座教授,任期由2010年9月1日起生效。李国能博士挟其丰富经验及识见加盟中大法律学院,将有助提升其优质教育,培育未来的法律专才,并巩固香港作为高质素国际法律中心的地位。

李国能博士表示:「获邀出任法律学荣誉讲座教授,深感荣幸。我期盼日后能为法律学院作出贡献。」

李博士为中大第四位法律学荣誉讲座教授,其余三位皆为举足轻重的世界级普通法权威,分别为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前英格兰及威尔斯上议院首席法官伍尔夫勋爵,前香港首席大法官暨中大法律学院前执行委员会主席杨铁梁爵士,以及于去年辞世的公共行政法权威、前剑桥大学校长David Williams爵士。

中大法律学院院长麦高伟教授表示,李国能博士加盟中大法律学院,是该院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李国能首席法官对香港法律认识之深,无出其右;在成立终审法院时所展露的出众才华,更是有目共睹。他本人集普通法的所有优点于一身:公正、审慎、客观、独立、庄重和谦厚,终审法院上下及相关人等皆推崇备至。李官无私奉献,将其渊博学识与初履法律殿堂的学生分享,诚属可敬可佩。为向李官致敬,并且见贤思齐,我们矢志维护法治,伸张正义,把李官的尚法精神发扬光大。」

李国能博士在香港接受教育,其后负笈英国剑桥大学深造,获得文学硕士及法学硕士学位。1970年获英国大律师执业资格,并于1973年成为香港执业大律师。李博士曾于香港及英国担任大律师,及后于香港担任法官。1982年任地方法院暂委法官,1988年任御用大律师,1991年任暂委高院大法官,1997年7月任香港特区第一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李博士热心公共事务,建树良多;曾任行政局议员、香港赛马会董事、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前称)主席、土地发展公司主席、香港科技大学校董会副主席等职务。目前,李博士为圣保罗男女中学校董会副主席、清华大学法律系之友慈善信托基金之托管人及清华大学客座教授。李博士为中大荣誉法学博士,亦获香港科技大学及香港大学颁授名誉博士衔,并于2008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颁授大紫荆勋章。

身为国际知名法学家,李博士一直致力维持本港独立公正的司法制度,优化香港的法治体制,并对香港高等教育的发展,贡献卓越。长期以来,李博士鼎力支持中大发展;法律学院之成立得到李博士的指导至为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