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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8日

中大社会工作学系民意调查:香港年青女性对家庭友善措施的看法

200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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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社会工作学讲座教授邓广良教授(右)与社会工作学系教授王卓祺教授

随着社会变迁,妇女的家庭责任和社会参与的矛盾不断加深。行政长官曾荫权在2005/06年及2008/09年的施政报告中均提及政府会鼓励商界提供「家庭友善」的工作环境,使员工得以在家庭与工作之间取得平衡。

此外,根据平等机会委员会及妇女事务委员会于2006年7月发表的香港「家庭友善」雇用政策及措施调查报告,香港人普遍工作时间过长,令许多雇员感受到压力,大大影响工作和家庭的平衡,不少事业女性因而选择迟婚、迟育,甚至不生育。报告亦发现香港机构/公司对家庭友善措施的认知及普及程度都处于低水平,而实施家庭友善措施对企业/机构及雇员却可带来很多好处,例如增加雇员对企业/机构的归属感、提升士气、减少工作压力、促进兼容工作和家庭等。随着愈来愈多女性投身工作,家庭及工作的矛盾变得更严重。因此,大众对家庭友善措施的意见,以及这些措施对年青妇女就业及生育决定的影响,都值得社会关注及探讨。

香港中文大学(中大)社会工作学系邓广良教授及王卓祺教授就香港年青女性对家庭友善措施的看法进行了一项调查,于2008年6月2日至17日期间以电话随机抽样的形式,成功访问了733名20至39岁能操粤语或普通话的香港女性居民,了解她们对家庭友善措施的意见,成功回应率为66.5%。

受访者背景

受访者中有四成(39.0%)年龄介乎20至29岁,六成(61%)为30至39岁;四成三(43.1%)具大专或以上教育程度,超过三分之一(37.5%)的职位是高级行政人员/专业/辅助专业人士,三成(30.2%)的个人收入在二万以上,六成(59.6%)已婚,一半(49.1%)已有子女(表一)。

调查结果

(一) 工作压力、个人背景与生育计划
调查发现,32.7%的受访者有生育打算(表二)。根据卡方分析显示,年龄、教育水平、婚姻状况及13岁以下子女数目皆与受访者的生育决定有关。大约一半20至29岁、大专或以上教育水平、未婚和两成有一位13岁以下子女的女性有生育打算。值得留意的是,十个已婚者中,只有二个有生育打算(附件一)。在平衡工作家庭方面,44.6%的受访者表示间中感到压力,30%则表示经常有压力(表二)。年龄和婚姻状况亦与工作和家庭的平衡有显着关系,约四成30至39岁、已婚的女性较为经常感到压力;而教育水平、职位、收入和13岁以下子女数目则没有显着影响(附件一)。

(二) 对家庭措施的支持程度
调查显示,多数香港年青女性支持各项家庭友善措施。表三显示,在工作时间安排上,「一星期五天工作」最为年青女性支持,近九成赞成全面推行(87.7%)。「全面推行弹性工作时间」及「全面推行自愿调更、调职或减少工时」也有八成左右受访者赞成,分别为82.8%及79.7%。在子女照顾方面,接近九成受访者赞成「全面推行为三岁以下子女提供托儿服务」(87%)及「全面推行为三岁至十二岁以下子女提供托儿或托管服务」(86.1%)。超过八成受访者赞成「设立男性侍产假」(87%)及「增加现行法定产假」(80.6%)。而税务优惠方面的支持度相对较低,但也有74.6%受访者表示赞成/非常赞成「通过减税或资助鼓励生育」。

至于就实施各项措施的急切性,超过七成(73.3%)认为各项家庭友善措施有急切或非常急切需要实施。若以平均分数计算,上述各项家庭友善措施的赞成程度全都超过中位数(1分代表非常不赞成,4分代表非常赞成,中位数是2.5分)。赞成程度最高的是「全面推行一星期五天工作」,平均分达3.11(表三)。

(三) 家庭友善措施与就业及生育决定
对于女性的就业决定,以子女照顾措施的影响最大,尤其是三岁以下幼儿的照顾措施最为重要,其次是工作时间安排相关的措施。产假及税务优惠则显得较为次要。具体来说,受访者认为对她们的就业决定重要/非常重要的措施为:「全面推行为三岁以下子女提供托儿服务」及「全面推行为三岁至十二岁以下子女提供托儿或托管服务」的百分比分别为67%和62.4%;「全面推行弹性工作时间」、「全面推行一星期五天工作」及「全面推行自愿调更、调职或减少工时」的百分比分别有63.3%、61.2%和57.6%;「设立男性侍产假」、「增加现行法定产假」及「通过减税或资助鼓励生育」的百分比则分别有29.6%、47.7%及47%。从平均分来看,子女照顾及工作安排五项措施的平均分都超过中位数,在2.65至2.84分之间(1分代表完全不重要,4分代表非常重要),显示其重要程度较高(表四)。

至于对生育决定的影响,认为重要/非常重要的受访者在30.3%至47.2%之间,比就业决定少。在就业决定方面平均分为第二低的「通过减税或资助鼓励生育」措施,则在生育决定上得到最多受访者认为重要/非常重要;但百分率则相差无几,为47.2%,平均分为2.5。与就业决定一样,最少受访者认为「设立男性侍产假」这项措施对她们的生育决定重要/非常重要,百分率和平均分分别为30.3%及2.26。至于子女照顾措施和工作时间安排的措施,各有四成左右受访者认为重要/非常重要,较就业决定低二十个百分点左右(表五)。

总结及建议

总括来说,大部分受访者都非常支持各项家庭友善措施,亦认为有急切需要实施。当中,子女照顾及工作时间安排对女性的就业或生育决定都相当重要。此外,虽然税务优惠的方法得到的支持度不足八成,但该措施对有生育打算或经常感到有平衡工作及家庭压力的女性来说,其影响生育决定的重要程度却为各措施之冠,因此不容忽视。再者,生育决定比就业更慎重,影响因素不能在调查中尽列。政府亦应考虑民意,增加幼儿及学童的托儿/托管服务;并担当倡导的角色,借鉴其他国家的例子,致力推行家庭友善措施,带领及促进公司/机构合作推行对家庭友善的工作时间安排和相关措施。



中大社会工作学讲座教授邓广良教授(右)与社会工作学系教授王卓祺教授

中大社会工作学讲座教授邓广良教授(右)与社会工作学系教授王卓祺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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