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新聞中心

2010年2月6日

中大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订教育合作备忘录研议建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

2010年2月6日
分享
列印

深圳市副市长闫小培女士及中大校长刘遵义教授签署教育合作备忘录 后排左起:中大校董郭志梁先生、中大校董、深圳及珠三角地区发展专责小组主席周松岗爵士、中大候任校长沈祖尧教授、中大校董会主席郑海泉博士、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先生、深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李平先生、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国强先生及其他深圳市人民政府官员

香港中文大学(中大)今天(2月6日)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订教育合作备忘录,表达双方的意向,在教育领域先行先试,开展合作,建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深圳学院),以发挥双方优势,培育优秀人才,配合港深两地经济发展需要。备忘录由深圳市副市长闫小培女士及中大校长刘遵义教授签署,并由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先生、中大校董会主席郑海泉博士、中大候任校长沈祖尧教授等见证。双方签订教育合作备忘录后,将进一步商议具体安排,并深化可行性研究,在适当的条件下考虑签署协议,落实合作方案。

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先生表示:「深圳与香港中文大学签订教育合作备忘录,计划筹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揭开双方合作办学的新篇章,有利于中大拓展办学范围,并对深圳、我国探索境内外合作办学新模式、促进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培育创新型人才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大校董会主席郑海泉博士感谢深圳市政府,并表示:「中大得到深圳市政府的全力支持,日后的深圳学院必能提升内地的人才结构及地区的创新科技能力;巩固香港的经济发展,把香港建设成名副其实的国际大都市;以及使中大对祖国的发展作出贡献。」

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表示共同意愿,按合作办学的模式,建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并将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寻找符合条件的合作伙伴,由中大及该合作伙伴进行管理和办学,并保证其教育质素等同于香港本部。深圳市政府承诺在办学用地、校舍及相关配套设施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而深圳学院亦将根据港深两地经济发展需要,针对性地开设相关专业课程。合作备忘录不具约束性,具体的合作细节将在日后进一步协商。

深圳学院的筹备和运作经费将另为筹举,资源处理独立于中大沙田校园,互不补贴;中大亦必定坚持深圳学院的师资和课程须与沙田校园具同等质素。如此,则既可增加学额,广为内地、本港以至海外优秀学子提供优质教育,亦为同学提供更多在内地实习和就业的机会。中大亦可以通过深圳学院争取香港以外的教育和研究资源,裨益中大长远发展。

中大校董会早前通过成立深圳及珠三角地区发展专责小组,由周松岗爵士担任主席,评估中大在泛珠三角地区之发展,就学术、教育、研发、训练和技术转移等方面制订长远策略,以及进行在深圳增设校园,提供学位课程的可行性研究。小组上月完成初步评估,肯定中大在深圳合作办学有一定效益。小组将会藉更详细的可行性研究,进一步探讨中大在深圳合作办学的计划。

中大早于七十年代末已与内地院校合作研究和合办课程。过去数年,双方合作更日趋深入和广泛。中大在2004年与清华大学在深圳开始合办MBA工商管理硕士课程,2006年与中国科学院和深圳市政府合作成立的中国科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先进集成技术研究所,现已成为深圳首家有境外院校参与的国家级研究所。2009年3月,中大与深圳市政府签订进一步的全面合作备忘录,又与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合作成立中‧华‧基因组研究中心。同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院于深圳南山区动工兴建,楼高十层,楼面总面积两万五千平方米,作为教职员进行研究、开发、培训和技术转移的基地,预期2010年年底落成。中文大学一步一步地开展在珠三角地区的教研计划,合作办学将会是下一个发展目标。



 

 

深圳市副市长闫小培女士及中大校长刘遵义教授签署教育合作备忘录
后排左起:中大校董郭志梁先生、中大校董、深圳及珠三角地区发展专责小组主席周松岗爵士、中大候任校长沈祖尧教授、中大校董会主席郑海泉博士、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先生、深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李平先生、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国强先生及其他深圳市人民政府官员

深圳市副市长闫小培女士及中大校长刘遵义教授签署教育合作备忘录 后排左起:中大校董郭志梁先生、中大校董、深圳及珠三角地区发展专责小组主席周松岗爵士、中大候任校长沈祖尧教授、中大校董会主席郑海泉博士、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先生、深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李平先生、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国强先生及其他深圳市人民政府官员

 

下载所有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