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新聞中心
中大發現中學生接受由教師主導的心肺復甦術訓練 與醫護人員主導的訓練同樣有效
心臟驟停的患者愈遲接受心肺復甦和除顫,他們生存的機會便會愈低。因此,為社會大眾提供基礎救護知識與技能將有助挽救生命。香港中文大學(中大)醫學院進行的一項研究發現,接受過基礎生命支援知識和技能培訓的中學教師,可為中學生提供心肺復甦的訓練,與由醫療人員所指導的效果相若。
研究團隊希望這項結果能夠鼓勵學校將「心肺復甦和自動體外除顫器操作訓練」納入課程,藉此提高醫院外心臟驟停個案的生存率。研究詳情已於醫學期刊《Resuscitation Plus》發表。
冀研究結果能鼓勵學校將兩小時心肺復甦術操作訓練納入課程
這項研究在本港四所中學進行,超過300名14至18歲的學生參與接受心肺復甦操作訓練。他們被隨機分配到由曾接受美國心臟協會「基礎生命支援提供者培訓」的教師負責指導的教師組,或由醫療人員提供相關訓練的對照組。每名學生需要接受兩小時訓練,並在課程結束後六個月接受評估。
主要研究結果如下:
- 教師組的教師透過影片、模型和虛擬自動體外除顫器,為學生提供兩小時的心肺復甦操作訓練。訓練效果與醫療人員(對照組)相比,並沒有明顯差異。其中,教師組的學生在客觀結構性臨床考試的合格率為88%,而對照組學生的合格率為91%。
- 完成課程後六個月,兩組的大多數學生(≥88%)仍記得如何正確地在模型上進行心肺復甦術,並安全地使用自動體外除顫器。
- 完成課程後六個月,兩組學生仍能充分掌握基礎生命支援的知識(>90%)。
- 約一半教師和學生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法律責任感到擔憂,這與本港尚未定立《好撒瑪利亞人法》[1]有關。
研究第一作者、中大醫學院意外及急救醫學教研部名譽臨床助理教授楊志揚醫生表示:「每延遲一分鐘進行心肺復甦和除顫,病人的生存機會就會減少約10%。然而,本港社區人士願意施行心肺復甦術的比率相對較低,只有不足30%;亦只有約2%的人知道如何正確使用自動體外除顫器。有鑑於此,學校教導青少年基本生命支援技能是相當重要的,因為我們有機會藉此教導一整代人如何迅速應對社區的心臟驟停個案,成為改善醫院外心臟驟停患者存活率的一種方式。 」
研究主要作者兼通訊作者、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李煥坤教授總結:「參與這次研究的中學生均抱着積極主動的態度,渴望學習心肺復甦術和使用除顫器的技能。由於醫療人員並非經常能到校提供基本生命支援技能課程,我們的研究結果帶出了在學校培訓教師,讓他們教授學生相關課程的可行性和效益,令學校的安排可以更靈活。我們即將展開下一個研究,培訓更多本地中學教師,讓他們教授和評估學生的基本生命支援技能,以確保課程有長期的可持續性。我們希望教育局能夠將兩小時的基本生命支援課程納入學校緊密的課程中。」
有興趣的學校請透過電郵聯繫研究護士侯女士gracehou@cuhk.edu.hk,以了解更多有關新研究的資料。
[1] 《好撒馬利亞人法》旨在保護自願向受傷人士救助的人,免除他們在因過失造成受傷人士傷亡而遭到法律訴訟或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