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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7日

中大校董會贊同檢討大學校董會規模及成員組織專責小組呈交之報告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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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中大)校董會今天(4月17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重組校董會事宜。檢討大學校董會規模及成員組織專責小組(專責小組)向校董會呈交報告,結論是2016年重組校董會的方案仍然合適。經過詳細討論後,校董會贊同該報告之內容。

專責小組報告的主要結果如下:

  1. 專責小組認為應盡早落實精簡校董會規模,重組後校董會成員的合理目標人數為25至34人。
  2. 就校內及校外成員比例而言,專責小組認為介乎1:1.64 至1:2.13之間是良好管治的合理組合,與其他大部分教資會資助院校相符。
  3. 為體現中大向公眾問責的原則,專責小組認為校監應繼續委任部分中大校董會成員及校董會的主要成員,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司庫,與其他教資會資助院校的標準做法一致。
  4. 專責小組認為,校長和常務副校長的任命適宜由校董會三分之二至75%成員多數通過。
  5. 專責小組建議考慮目前立法會議員在校董會的三席數目,是否有精簡空間。
  6. 專責小組充分肯定和重視中大校友的支持,但為達致精簡校董會的規模,專責小組同意2016年重組校董會方案中的建議,由校友評議會選出一名代表作為校董會成員,以及由校董會委任的四名成員中,至少有一名為中大校友。
  7. 專責小組亦認同由本科生及研究生各選出一位代表的建議。
  8. 專責小組充分肯定和珍視中大獨有的書院制,然而,為了精簡校董會規模,應考慮使用其他確保書院與校董會之間有良好溝通的方法,例如邀請書院院長列席會議,而非以正式成員身分出席校董會會議。

專責小組於2022年12月12日舉行的中大校董會會議上成立,由陳德霖博士出任主席。專責小組負責檢討2016年重組校董會的方案,並因應三位立法會議員於2022年12月16日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會議所提交的方案,探討2016年方案是否仍然合適。同時專責小組負責諮詢各持份者意見,並向校董會提交報告。

因應教資會要求大學實現良好大學管治,今次是自2009年十四年以來,專責小組代表校董會第三度嘗試重組校董會規模及成員組織,其餘兩次於2009年及2016年進行。

按此瀏覽「關於檢討大學校董會規模及成員組織專責小組」、「關於大學校董會理想規模和成員組織的工作報告」、「修訂《香港中文大學規程》草案」、「2023年專責小組報告」及「專責小組收集的意見總結和分析」。

詳細專責小組成員名單及諮詢過程請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