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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Apr 2010

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公布香港和諧社會民意研究項目調查結果 (Chinese Version Only)

8 Apr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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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副所長兼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卓祺教授(左)與 香港亞太所榮譽研究員、前衛生福利局副局長何永謙先生

香港社會的深層次矛盾有多嚴重?香港是否一個和諧社會?香港的社會矛盾是否因政治爭拗而加劇?「八十後」世代是否較為激進?香港中文大學(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主持的「香港和諧社會」研究項目嘗試解答這些問題。「香港和諧社會」研究項目始於2006年,每兩年進行一次民意調查,以觀察不同時期民意對香港社會和諧看法的變化。該項研究項目由香港亞太研究所副所長兼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卓祺教授及香港亞太研究所榮譽研究員、前衛生福利局副局長何永謙先生負責。

本年度的研究由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社會與政治發展研究中心資助,於2月21日至3月1日期間以電話隨機抽樣方式,成功訪問1,005名18歲或以上的香港市民,成功回應率為48.1%。若將可信度(confidence level)設於95%,推論調查百分比變項時最大可能樣本誤差為3.09%以內。2010年受訪者的背景,及其與香港政府統計處公布的2009年18歲或以上性別及年齡分布(臨時數字)的比較見附件一;而2006、2008及2010三個年度的受訪者背景資料比較則參考附件二。

民意調查結果

1. 民意支持社會和諧為社會發展路向
香港大多數市民贊成以「社會和諧」為社會發展路向,2010年有58.8%,贊成「經濟發展」有21.3%,贊成「民主自由」有17.3%;而2008年分別是60.2%,25.8%及11.1%。比較兩個年度,顯示支持民主自由有上升趨勢 [見附表1]。

2. 民意首次確認香港不是一個和諧社會
2010年同意/非常同意香港是和諧社會的受訪者只有26.5%,比2008年的37.5%及2006年的37.8%顯著下降。從1-5量度表評估,以均值3.0作分界線,在2010年民意首次認為香港並不是一個和諧社會,均值只得2.98。而在2008年及2006年的均值分別為3.18及3.15,均高於3.0 [見附表2]。

3. 政治紛爭拖累官民矛盾
2010年七項影響社會和諧的因素較兩年前全面惡化,尤其是政治紛爭及官民矛盾。59.2%受訪者認為政治紛爭嚴重/非常嚴重,比2008年的38.5%及2006年的49.2%分別增加20.7及10百分點 [見附表3.1]。但整體而言,高踞社會矛盾嚴重程度首位仍然是窮人與有錢人之間的矛盾,但在2008及2006年居次位的市民與大財團矛盾被政治紛爭取代;而官民矛盾則由2008年居於最末的第七位及2006年的第六位跳升至第四位。我們估計官民矛盾嚴重程度跳升是受到2005-06年及2009-10年兩次政改方案爭拗拖累 [見附表3.2]。

4. 達致社會和諧方法大致不變
2010年民意對達致社會和諧方法的看法與過往兩次調查並未有明顯變化,只是「維持廉潔和公正的政府」、「維護良好法制、保障個人自由和財產」、「發展經濟、創業就業」及「加強家庭凝聚力」四項因素有統計上顯著分別;但數值上仍然是「廉潔和公正政府」、「維護良好法制、保障個人自由和財產」兩項制度因素,及「發展經濟、創造就業」與「保障勞工權益」排列於首四位 [見附表4.1]。從排名次序來看,2010年民意是較為看重「保障勞工權益」,我們估計可能受到最低工資立法的影響 [見附表4.2]。

5. 政府促進社會和諧的表現全線下跌
2010年的研究數據顯示,政府促進社會和諧表現不合格的因素(0-10量度表,低於5分為不合格)分別有「促進公平競爭、防止壟斷」、「加強家庭凝聚力」、「照顧低下層利益」及「推動民主政治」四項,而2008年只有「促進公平競爭、防止壟斷」及「推動民主政治」兩項,而2006年則只有「推動民主政治」一項 [見附表5.1]。

從過去三次調查的均值計算,民意評估政府促進社會和諧表現的九項因素中,得分最高的首三位都是「廉潔和公正政府」、「維護良好法制、保障個人自由和財產」、「鼓吹多元價值、尊重其他民族文化」。值得注意是在2010年,九項政府表現的均值,比2008年全面倒退,跌幅較明顯是「發展經濟、創造就業」、「鼓吹多元價值、尊重其他民族文化」及「推動民主政治」。但在均值的排列次序上,「保障勞工權益」由2008年的第六位及2006年的第五位升至2010年的第四位;我們估計與政府推動最低工資立法有關 [見附表5.2]。

6. 估計有一百五十萬人贊成用激烈手法要求政府回應訴求
2010年有25.9%受訪者同意/非常同意用激烈手法要求政府回應訴求,比2008年21.4%多了4.5百分點。以2009年六百萬成年人口估計,即有一百五十萬人左右認同激烈對抗方法;香港不是和諧社會事出有因 [見附表6]。

7. 香港民意主流認同求同存異的和諧觀
80.3%受訪者贊成在爭取個人權益時應「各讓一步、求同存異」,只有14.8%贊成「要堅持原則、唔應該退讓」;這個模式在爭取社會公眾權益稍有改變:70.1%贊成「各讓一步、求同存異」,22.9%贊成「要堅持原則、唔應該退讓」 [見附表7]。

在具體社會政治事件上,62.4%受訪者認為「八十後」青年在立法會外進行「反高鐵」行動中用肢體衝撞手法是非常激烈/激烈,只有18.5%認為完全唔激烈/唔激烈。至於公民黨及社民連用「全民起義」口號宣傳「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則有50.1%受訪者認為是非常激烈/激烈,認為完全唔激烈/唔激烈的受訪者有26.6% [見附表8]。

整體而言,香港民意主流認同求同存異的和諧觀;但在具體社會政治事件上,對抗爭手法或語言激烈程度的看法有所差異,但多數市民不贊成激烈手法或語言。

8. 「八十後」並不比其他年齡組別激進
我們選擇方差分析,從影響社會和諧因素的評估、激烈手法要求政府回應訴求及評估社會政治事件激烈程度三個方面,回答「八十後」是否較其他兩個年齡組別(30-49歲及50歲或以上)激進的問題。

在七項社會矛盾之中只有一項,即官民矛盾,「八十後」青年較其他兩個年齡組別在統計上有顯著分別 [見附表9]。

「八十後」並不比其他兩個年齡組別更為認同採用激烈手法才可以使政府回應訴求;可見同意用激烈手法是跨世代的現象 [見附表10]。

「八十後」青年只在語言運用上較其他年齡組別接受激烈用詞,對用肢體衝撞則與其他年齡組別沒有統計上顯著分別 [見附表11]。

結論
1) 香港大多數市民贊成「社會和諧」為社會發展路向;
2) 香港民意首次確認香港不是一個和諧社會;
3) 政改爭拗拖累官民矛盾加深,窮人與有錢人之間的矛盾在三個年度都高踞榜首;
4) 民意認同達致社會和諧的方法大致不變,2010年民意較為看重「保障勞工權益」;
5) 政府促進社會和諧的表現全線下跌;
6) 估計香港有四分一成年市民,即一百五十萬人認同用激烈手法才可以使政府回應訴求;
7) 但香港主流民意仍然贊同「求同存異」的和諧觀;
8) 最後,「八十後」青年並不比其他年齡組別特別贊同激烈手法。

政策建議
從社會和諧的民意調查結果分析,香港社會的深層次矛盾十分嚴重,尤其是窮人與有錢人之間,以及市民與大財團之間的矛盾;而政治紛爭會隨著政改爭拗而加劇,並拖累官民之間的關係。因此,香港的深層次矛盾是多面向及互相影響:經濟及政治矛盾會令社會矛盾惡化。同時,我們觀察到香港在制度上,包括廉潔公正政府、法治、自由,是得到市民認同的;但在社會分配不公,社會部門的利益(小市民受大財團的欺壓、家庭問題、低下層利益)得不到足夠保護。根據三次民意調查的發現,我們有如下的建議:

1) 香港特區政府、各個政黨及政治持份者應該堅持「各讓一步、求同存異」的和諧觀,讓政治改革可以踏前一步,以解決這個影響社會內耗的政治因素;
2) 香港特區政府應該有一些實質性的社會政策以解決貧富懸殊的問題,並以平衡財團及各界利益為己任,才可以提升民望;
3) 在具體政策方面,我們估計最低工資立法會提高市民對政府表現的滿意度。我們亦相信公平競爭法立法及對低下階層的收入補貼,如全港性的交通津貼、家庭就業補貼,可以有效應對最嚴重的兩項社會深層次矛盾——即窮人與有錢人之間的矛盾及市民與大財團之間的矛盾;兩項政策均不干預自由市場,旨在增加市場的公平以及解決市場自身不能解決的問題;
4) 社會、政治及經濟不公固然加深香港深層次矛盾的嚴重程度,但是香港社會還保留傳統的「求同存異」和諧觀,而且社會和諧是大多數人追求的社會發展路向。因此,特區政府及社會各界應該重新反省西方文明有關個人私利最大化的價值觀,並提倡個人利益與他人利益及社會利益兼容的雙贏價值及原則,才可以把香港締造成為一個和諧的社會。



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副所長兼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卓祺教授(左)與
香港亞太所榮譽研究員、前衛生福利局副局長何永謙先生

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副所長兼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卓祺教授(左)與 香港亞太所榮譽研究員、前衛生福利局副局長何永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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